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淘汰老舊機車換購電動機車

★★本案每人限申請1輛★★
請檢視你報廢機車為113年報廢,車戶籍在彰化縣連續1年以上
新車車主戶籍在彰化縣連續1年以上,新購車籍為彰化縣。
線上申請所需上傳表單請至補助表單下載填寫。

1.機車應於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報廢(以監理站資料為準),且機車報廢日車戶籍設於彰化縣連續1年以上之車輛所有人。
2.新車為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期間購置可掛牌之電動機車 (以購車發票日期為準),且新車領牌車籍須設於本縣,申請人須年滿18歲(以購車發票日期為準),且戶籍應設於彰化縣連續1年以上(以購車發票日期為準)
3.113年度補助期間每人限補助1輛。

確認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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